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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24, 2024 7:06:28 GMT
也是合法的因为软件公司方面有一个负责协调该项目的人。否则合同中的角色可能会变得非常模糊不知道谁负责什么而客户直接联系开发团队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纠纷。但是如果软件公司决定将此角色委托给客户则应确保两件事在他这边作为开发团队的一部分会有一个人可以协调这个团队的工作并充当产品所有者和个体程序员其他团队成员之间的某种缓冲区客户将确保熟悉使用敏捷方法运行项目的产品所有者的参与。 那么合同中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各方及项目团队代表答在合同中我们会指 电话号码数据 定双方的联系人通常一侧是客户代表另一侧是产品负责人。当然我们会提供他们的联系方式。为了避免任何疑问值得在合同中注明客户代表有权就项目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包括更改当前工作结果或有关项目的一般假设。合同还可以注明项目团队的其余成员甚至不是名字和姓氏而是例如软件公司声明该项目将涉及的事实例如名高级人员名中级人员和名初级人员他们将拥有某些包含在合同中技能。这是对客户的额外保证表明他们的项目不会由少于名具备所需技能的人员来处理。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关键人员可能会发生变化项目可能会持续更长的时间因此通常有必要规范参与项目的人员如何发生变化。大多数情况下更改只需要通知另一方旧人员将离开项目并且新人员出现例如新程序员。有时客户希望有权同意这样的新人以便能够验证他们的能力或评估他们是否适合这个项目。 我总是建议在合同中添加此类条款时要非常谨慎一般来说在我看来软件公司应该评估谁适合该项目谁不适合客户的额外决定是不可取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与客户的沟通我们应该规范与客户的沟通方式以及在合同中向客户提供信息的规则。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很明显客户应该被告知项目的进展情况。有时客户可能会被授予访问产品待办事项列表的权限以了解项目中发生的情况。在其他情况下页面指向另一个地方例如写出单独计划的冲刺以及其中要完成的事情。此外值得在合同中规范客户如何提交可能的建议和变更请求例如仅以先前描述的方式进行而不是以客户想到的形式持续进行。客户最好将他的建议集中在一处而不是每天给产品负责人打电话写电子邮件提出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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